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3.

3. 校舍安全保障。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其中:第一档、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由50%分别提高至80%、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由奖补支持调整为分别分担50%、30%、10%。城市公办学校相关标准由地方制定,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今后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适时研究建立城乡统一的校舍安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