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一、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一) 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一) 一、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一) 各地要结合人才、劳动力市场,特别是企业对中职人才的需求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实现招生学校、招生对象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最佳结合,引导农村新增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并使之制度化。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