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一)

(一) 充分发挥和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及就业优势,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必须坚持以就业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努力实行按需招生,订单式培养。既促进西部、农村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转移就业,满足东部地区和城市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又促进西部、农村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逐步形成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