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四、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四、 四、 其他事项 (一)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二) 本意见所指的借款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 此前下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继续执行。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教育部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