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2003年) 四、 保障机制 (三) 加强领导,促进“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2003年) 教育部 劳动保障部 四、 保障机制 (三) 加强领导,促进“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部 劳动保障部 国防科工委 信息产业部 交通部 卫生部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