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2003年)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防科工委(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交通厅(局、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有关学校、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防科工委(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交通厅(局、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有关学校、有关单位: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