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2010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采取组织国家级…

一、 活动宗旨

二、 活动原则

(一)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 (二)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 (三) 坚持合作发展策略

三、 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 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优秀地方艺术院团在此专指有优秀剧目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的艺术院团,下同)赴高校为学生演出京剧、昆曲、话剧… (二) 组织全国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高校(以中西部地区高校为主)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讲座范围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篆刻)、审美、影视等艺术领域,内… (三)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根据高校学生的需求适时调整。

四、 组织管理

五、 工作职责

(一) 全国活动组委会的职责 (二) 省级活动组委会的职责 (三) 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高校的职责 1. 认真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每年12月5日前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活动组委会提出翌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申请。 2. 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为院团演出和专家讲学提供良好的环境,组织好学生观众,尽量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 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及时以简报、图片和总结等形式向组委会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 及时收集、汇报学生的反馈意见,做好问卷调查工作,促使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水平不断提高。 (四) 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艺术院团的职责 1. 承担年度演出任务的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要根据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宗旨提出演出剧目(节目、曲目)计划,及时把优秀剧目(节目、曲目)送到高校,并适时更… 2. 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国家级艺术院团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向教育部、文化部提出翌年活动申请和计划,上报院团演出剧目、内容介绍及演出日期等,经审核纳入翌年的全… 3. 参加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优秀地方艺术院团,由省级活动组委会汇总推荐(推荐时间不迟于每年12月20日),将演出剧目(节目、曲目)介绍,以及院团情况(包括主要创… 4. 参加演出的院团要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和欣赏水平,认真做好讲解和普及工作,并听取广大学生观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演出水平。要积极主动指导高校学生艺术社团,辅导排练和… 5. 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演出的安全工作预案。

六、 经费管理

七、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