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一)
(一) 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生应具有“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高校要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强化学生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加强语言政策和语言国情教育。强化语言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语言习惯,自觉抵制庸俗暴戾语言。加大普通话培训测试力度,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