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十一)

(十一) 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行政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行政主导、语委统筹、部门(院系)协同、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成立由校领导任主任、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部门(院系)负责人以及专家任委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给予人员、设施条件等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