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2019年) (二)

(二) 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合理确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于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避免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同时,按照标准为边远艰苦地区两类学校教师建设必要的周转宿舍,统筹做好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