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09年) 五、
五、 重视实践,加强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是保证和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要认真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共同制订颁布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临床实践教学行为,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保证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类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估和认可制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临床教学基地和社区教学基地。为保障医学临床教学质量,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应使医学类专业在校生数与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床位数之比达到1∶1,毕业实习生生均实际管理病床不少于6张。在高等学校医学教育认证工作及教学水平评估中,要加强对临床实践教学的考察,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校应削减医学教育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要积极创新医学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平台的建设。积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组织学生早期接触临床,使学生在医疗卫生环境中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要有计划地安排医学生到农村和城市社区进行社会实践,系统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要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善临床教学工作协调制度和机制,保证教学秩序,及时研究解决临床教学中的问题;严格临床教学人员的聘任制度,明确临床教学人员的职责;完善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社区卫生服务实习实践教学大纲,提倡以临床二级学科为基础的宽口径临床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加强对学生临床实践的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