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3年) 10.
10. 统筹高等农林教育发展。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协同研究和解决高等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和领导高等农林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确保高等农林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部部共建、部省共建高等农林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农林院校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产业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教育、科研、推广紧密衔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更好地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