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