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小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2001年) 一、

一、 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

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基本目标是:2001年秋季始,全国城市和县城小学逐步开设英语课程;2002年秋季,乡镇所在地小学逐步开设英语课程。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在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中,要保护和支持日语和俄语等其他语种的外语教学。鼓励以其他语种作为主要外语课程的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积极支持“双外语”等教学实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