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5年)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
——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幅提升集团的人才培养水平、经济贡献份额和协同发展能力。
——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环境。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对口支援、经费投入、国际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