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法严格教学管理。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必须按计划组织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研究生课程开课前,教师应按照课程设置要求、针对选课学生特点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详实安排,对学生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和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并提交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开展教学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