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 4.
4. 发挥地方及行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学校自主设置、地方统筹、行业指导、国家备案、信息公开的专业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动态机制,围绕国家产业发展重点,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国家将根据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申请在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外,适当延长或缩短相关专业的修业年限。国家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对全国专业分布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