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13.

13. 加强艺术教育督导与宣传力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