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2009年) 4.

4.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