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2018年) 34.

34. 强化质量督导评估。通过督导评估,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的新型评估体系。建设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流程、全领域的质量监测网络体系。规范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推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工作,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针对突出质量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评估认证结果的应用,建立评估认证结果公示和约谈、整改复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