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 九、 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 九、 九、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办学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今后,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要取消其各项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