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2019年) 10.

10. 认真遴选配备。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可在中小学或其他相关机构聘请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兼职教研员。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及时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充实教研队伍,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应及时调整出教研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