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一)
(一) 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负责制定“三个课堂”应用的宏观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统筹“三个课堂”应用的职能部门,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和考核办法,为“三个课堂”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各市县和学校是应用主体,负责对“三个课堂”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等进行维护管理,保障“三个课堂”稳定运行、迭代升级和有效使用。教研、师训、电教、信息、装备等相关业务部门应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保障“三个课堂”的常态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