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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2014年) 一、

一、 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