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 23.

23. 积极开展调查与理论研究。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