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