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