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