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支持标准 第五条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二章 支持标准 第五条 本专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分年度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等。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原则上切块下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项目原则上安排到具体项目。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