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计划申报 第十三条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计划申报 第十三条 各地要根据中央投资安排要求和地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各地申报投资计划必须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