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6年) 五、 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6年) 五、 五、 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健全规范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支撑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 (二) 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教育现状与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东部发达地区… (三) 开展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要制订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基本办… (四) 完善保障,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 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发… (五) 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