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非税收入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