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 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