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