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编写评审报告;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编写评审报告;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