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投诉提起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投诉提起 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