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十一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十一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