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