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四章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第三十八条 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应当发布征集公告,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征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 第四十条 征集人应当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 第四十一条 征集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征集公告中申明是否与供应商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申明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的,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第四十二条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