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向社会公告本媒体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向负责指定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