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