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第十七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