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