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