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发展指引(2017年) 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电、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备,不计入当年下线次数。
未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下线政府网站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对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