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