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配套投入支出责任应综合考虑政府将提供的其他配套投入总成本和社会资本方为此支付的费用。配套投入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计算公式为:

配套投入支出数额=政府拟提供的其他投入总成本-社会资本方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