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十九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 需要为PPP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