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 第四章 项目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项目采购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再次谈判。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