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已纳入机构库的咨询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PPP中心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5年内不得进入机构库。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